一、 学业奖学金参评对象
1.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正常学制内的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在读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不含MBA、定向、委托培养的研究生)。
2.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
3. 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4. 在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内,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期间内原则上不具备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
二、 学业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无不良记录;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5. 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6. 按学校规定时间进行学籍注册、缴纳学费;
7. 学位课、必修课或指定选修课成绩均无不及格记录。
三、 时间节点
2016年11月3日前,学生必须在网上完成申报,否则不得参与评选。
2016年11月7日前,学生向各系(所)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交材料视为放弃申报处理。
2016年11月9日前, 各系初评。
2015年11月11日前,学院组织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评审,学院网页上公示3个工作日后上报研究生院。
四、 研究生提交的申报材料
1. 《研究生国家学业奖学金申请表》(1份,A4纸双面打印,不得改变审批表的格式,需本人和导师签字);
2. 代表性科研成果(1份,需导师签字);
3. 以往获奖材料复印件(1份,注意提交时携带原件,以备核查);
五、 注意事项
1. 用于申请奖学金的科研成果或获奖情况只能是相应层次学习阶段获得,且必须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登录并经过审核。
2. 学制为2.5年的研究生,第三学年的学业奖学金按照年奖励标准的一半发放。
3. 学业奖学金申请学生需正常进行学籍注册、缴纳学费。
4. 学院对研究生的科研成果严格审查,对存在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研究生予以通报。
5. 2016年古天乐代言太阳集团各奖学金申报关系如下:
(1)上一年度及以前所获奖学金所使用的科研成果,在下一年度申报奖学金时不得重复使用。
(2)同一年度内校长奖学金、宝钢奖学金、光华奖学金不可兼得。
(3)国家奖学金在校期间可多次获得,但成果不得重复利用。
(4)同一年度内,学业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可以兼得,但科研成果不得重复利用。
(5)同一年度内校长奖学金、宝钢奖学金可与国家奖学金或学业奖学金兼得,成果可以重复利用。
(6)同一年度内光华奖学金不可与国家奖学金兼得,但可与学业奖学金兼得,成果可以重复利用。
6. 《2016年古天乐代言太阳集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将另行在古天乐代言太阳集团网页上公布。
古天乐代言太阳集团
2016/10/28